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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管理】原料、半成品和成品管理制度(下)
生产部生产人员凭《配料单》和《领料单》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和半成品。
原料库库员每天按《配料单》每罐原料的实际数量备料、发放。
在备料时,如果发现计划数量和实际发放数量不符时,库管员应在《配料单》备注栏中填写每罐实际发放的数量。
实行批次管理的原料,库管员每天备料、发料时在《配料单》上填写该原料的批号,以达到可追溯的目的。
技术部开发人员凭经部门经理审批的《出库单》到原料库领取原材料和半成品。
提取成品时必须有营业部打印的《出库单》和《调拨单》。
原料库和成品库的库管员凭经审批的《领料单》或《出库单》、《发货单》发放原材料、半成品、成品,发放时应做到:
⑴认真核对《领料单》或《出库单》、《发货单》的各项内容,凡填写不齐全、字迹不清晰、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。
⑵发放时,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、型号和数量,符合领料或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。
⑶发放完毕,库管员应对《领料单》或《出库单》、《发货单》进行审核,《配料单》交会计部,单据应妥善保管。
⑷发放时,若产品标识破损、字迹不清,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。
⑸同一规格的原料、半成品、成品应按“先进后出”的原则进行发放。
成品库的主管部门应对仓库进行不定期的抽查,检查账、物、卡相符状况,存放情况、标识情况。
原料库主管应抽查物料的仓储情况、环境条件、有无错放、混料及超期贮存、变质、损坏等现象。发现问题,及时解决。
库管员应经常对库存产品进行检查和维护,发现变质、发霉或标识脱落等现象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,及时处理。对有保质期的产品要防止失效。
发放距保质期不到一个月(含)的原料前应报验,检验合格后才能发放。距保质期不到三个月(含)的成品一般不发放(顾客同意的除外),但应及时报验,根据检验结果进行处理。
若超过保质期,应及时报验,并按《不合格品控制程序》的规定处理。
仓库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动态盘点,做到日清日结,保持账、物相符,年中和年末应配合财务部搞好盘点工作。
仓库做到通风、防潮、清洁,无苍蝇、老鼠。冷藏、冷冻库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。
仓库内严禁烟火,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(危险品库除外),并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。消防器材不允许占压。
对有毒有害及带有腐蚀性的物品应分别贮存,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。
退库的成品应按品种、型号分别码放并予以标识,经质管部检验为合格的办理入库,并尽快发出。经检验为不合格的,按不合格评审处置意见办理,并作出待处理标识。
成品库另划待处理品区,存放退货并予以标识,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程序做好退货处理工作。
原料库根据生产计划,做好查料、备料工作,严格按领料制度发放原料。根据生产计划和库存填报采购申请计划,保证生产需要。
对于喷粉产品要严格按照产品的贮存条件贮存,经常检查并通风,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直接上级并与技术部联系,做到及时处理。
凡打开包装的原料、半成品和成品,都应重新包装,保证密封,不允许敞开存放。没有标识的应做出标识。
成品库负责样品的包装、发放。样品包装上应有标识,标识内容包括:品名、型号和生产日期。样品应在生产后的三个月内发放。若要将超过三个月的产品做样品发放,应报验,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做样品发放。
⑵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、拉闸、断电及是否存在其它不安全隐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