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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管理】原料、半成品和成品管理制度(上)
本制度对于仓库的收、发、贮、管作了规定,以确保不合格的原材料和成品不入库、不发出,贮存时不变质、不损坏、不丢失。
原料库管理员负责原材料、外协品、半成品的收、发、管工作。
成品库管理员负责成品的收、发、管工作以及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。
⑴原材料、外协品到公司后,由库管员指定放置于仓库待验区内,大宗的货物可以直接放在仓库合格区内(于栈板上码垛存放),但应做出“待验”标识。
然后,库管员按《过程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》的规定进行到货验证和报验。
⑵验证内容包括:品名、型号规格、生产厂家、生产日期或批号、保质期、数量、包装状况和合格证明等。
经验证合格的,库管员提交《采购收料通知》报质管部检验;经验证不合格的,通知采购部进行交涉或办理退货。
⑶库管员接到质管部检验结论为“合格”的检验报告后,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,并将待验区内的货物转移到库内合格区存放,已放在仓库合格区的待验品,应将“待验”标识取下。
接到检验结论为“不合格”的检验报告时,应按规定做出不合格标识,等待不合格品审理。接到《不合格品评审表》后按处置结论执行。
⑷采购部打印“采购收料通知单”交生产部库管员作为收货入库凭证。
⑸半成品经检验合格后,检验结论为“合格”的生产部打印入库单,到原料库办理半成品入库手续。库管员应核对半成品的品名、型号、数量、批号、生产日期,无误后方可入库。
⑴检验结论为“合格”的产品生产部打印《入库单》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,在办理入库时,库管员应检查、核对产品的品名、型号、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、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,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。
⑴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和超过保质期滞销产品入库工作,生产部负责半成品和准成品待处理入库工作,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、型号、数量、批号等是否属实,对入库单进行审核。
⑵产品入库后,库管员应及时审核,在账上记录产品的名称、型号、规格、批号、生产日期、数量、保质期和入库日期以及注意事项。并《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》的规定做出标识。
⑶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。
⑷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(验证记录、原始质量证明、检验报告单等),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、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。
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,便于通风换气,有防鼠、防虫设施,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。
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,划分码放区域。库存产品应分类、分区存放,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,防止错用、错发。具体要求如下:
⑴库存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、型号、规格、批号、入库日期、保质期,由库管员用挂标牌的方法做出。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的,仅挂产品型号的标识牌即可。
⑵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“三齐”:堆放齐、码垛齐、排列齐。离地、离墙10~20厘米,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;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。
⑷原材料存放按属性分类(防止串味),整齐码放,纸箱包装码放高度不得超过规定层数。袋包装和桶包装码放高度不宜过高,以防损坏产品。
⑸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,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,以保持货架稳固。
有冷藏、冷冻贮藏要求的原料、半成品均按要求贮藏于冰箱、冰柜、冷库或有空调的库房。